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我市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抓好法治文化建设,现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招标《关于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及开展法治文艺演出项目的意向》公告,项目总金额92万元,最终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预算编审报告为准,选择一家专业机构负责创作高质量的普法文艺节目和到基层巡演,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及开展法治文艺演出项目
(二)项目目标:一是结合社会热点和难点法律问题,创作高质量的法治文艺作品,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演绎法治内涵,以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目的,让群众享受视听盛宴的同时,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具体任务:一是创作5个以“网络传谣、造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非法载客”“防灾减灾”等为内容的小品相声类(作品内容最终以市司法局要求为准),法治文艺节目拟预算4万元/节目创作费,小计20万元整。二是以本次创作的5个节目和市普法办往年创作的法治文艺作品为主要内容,在9个边境县开展“法润边关·幸福边民—法治文艺边境行”活动,在市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及法治文艺基层行文艺演出3场,共12场,每场演出费拟预算6万元,小计72万元,为期14天。
(四)项目资金:项目总预算资金9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3年以上创作文艺节目和文艺巡演领域经验,有良好的信誉记录。
(二)投标人需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创作普法文艺作品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宣传教育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完成每场演出前预告、演出期间花絮和演出后的总体回顾等视频制作,能够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后期制作视频并剪辑后按规定时间通过相关主流媒体进行回放。
(四)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为工作团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赔偿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日喀则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7日